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huán)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chuàng)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fā)人類的創(chuàng)造力。
什么是文化遺產,自然遺產,文化和自然遺產
文化2113遺產,概念上分為有形文化遺產、無形文化遺產。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5261遺產。物質文化遺產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tài)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tǒng)4102文化表現形式。
自然遺產:代表地球演化歷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1653證;代表進行中的重要地質過程、生物演化過程以及人類與自然環(huán)境相互關系的突出例證;獨特、稀有或內絕妙的自然現象、地貌或具有罕見自然美地域?!?
由于這兩個的遺產保護公約定義都是由世界教科文組織容制定的,所以又并成為文化和自然遺產